日期:2011-02-11 08:08
持企業(yè)(GSEs)履行財務責任的能力表示高度關注,并在2010年5月第二輪中美戰(zhàn)略與經濟對話和2011年初胡錦濤主席訪美的《中美聯(lián)合聲明》中,一而再再而三地敦促美國政府要確保此類機構具有足夠資本和能力以履行其財務責任。
魯政委認為,從根本上來說,獲得美國國會的保障才是具有本質意義的。但是,從美國的政治格局來看,想要獲得美國國會在這個問題上的明確擔保,幾乎是不可能的;而隨著美國經濟逐步趨于好轉,國會對房地產可能拖累經濟的擔心預計會持續(xù)減弱,由此指望美國國會在此問題上采取積極的合作態(tài)度就會愈加渺茫。
謹慎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