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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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在辦理上述備案業(yè)務前,須對應報審已簽發(fā)的預計到貨日期在上月1日前的備案表的到貨情況;否則,不予辦理。
2、進口單位在辦理備案業(yè)務時,須對應提供下列 單證 :
?。?) 進口付匯備案申請函(申請函內容應包含申請備案原因及備案內容);
?。?) 進口合同正本及主要條款復印件;
(3) 開證申請書(如備案原因為“遠期信用證”,則該開證申請書上應有銀行加蓋的業(yè)務章);
?。?) 進口付匯通知單及復印件(如結算方式不為“托收”,則企業(yè)可不提供該單據);
(5) 電匯申請書(如結算方式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