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4
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批準由海關總署牽頭,公安部、外經貿部、鐵道部、交通部、質檢總局、民航總局等7部門參加的口岸工作聯絡協調機制。2002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在上海召開了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現場會,吳儀同志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各地區(qū)、各部門為全面提高口岸整體工作效率作出的積極探索和取得的經驗,明確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強對大通關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并確定對全國開放口岸實行分類管理,重點建設和發(fā)展8大海港(大連、天津、青島、上海、寧波、廈門、黃埔、深圳)、3大空港(北京、上海、廣州)和2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