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23
問:投標聯合體的資格是什么?
答:《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guī)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相應資格條件。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并將共同投協議連同投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