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9
規(guī)定的8月30日的最遲裝運期限。為此香港GT公司出具了一份保函給JS公司,保證買方在收到單據(jù)后會及時付款贖單。JS公司憑此保函于9月12日通過信用證指定的MICL公司裝運了4700打襯衫(總貨款為USD132,540.00),并取得了編號為GM/NAP-11773的 海運 提單,提單日期為1994年9月12日。
9月14日,JS公司備齊信用證所要求的全套單據(jù)遞交議付行。不久便收到意大利商業(yè)銀行那不勒斯分行的拒付通知,理由是 單證 不符:1、數(shù)量短缺;2、提單日超過了信用證的最遲裝運期。此后JS公司多次與香港GT公司和意大利的CIBM SRL聯(lián)系,但二者都毫無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