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8
道的只是大概的貨價和籠統(tǒng)的貨名。2行騙的進口商有一定金額的賠償擔?;蛐?托收 據,這樣就容易給出具擔保的開證行造成一個所借單據金額未突破賠償擔保金額的假象。3行騙者往往還利用相同的貨名以蒙弊船方,從而提走別人的貨物。
防范這類詐騙有效措施有:1開證行在開證時就在信用證中明確規(guī)定貨物的嘜頭,在提貨擔保上打出貨物嘜頭,并應加信用證號碼。2開證行還可以通過議付行獲得貨物的詳情資料,了解單據是否已被議付,是否真的有這筆貨物。3開證行還可以要求進口商在他的賠償擔?;蛐?托收 據中說明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像上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