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8
單行法律也無此規(guī)定。另外,上述選擇適用的法律,只能就字面的表述進行理解,充其量只能擴大到司法解釋,而不能任意擴大到包括政府部門規(guī)章的范疇?!毒硟葯C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只系人民銀行頒布的部門規(guī)章,從法理上講也不能算作法律的范疇,而只算政策范疇。或許從該擔保辦法本身看,未辦理外匯擔保登記便不發(fā)生法律效力,但由于它算不上準據法,則不能以此來認定現匯補償保證的效力。
第三被申請人則認為,第三被申請人并未直接對申請人允諾由原定補償方式改為現匯補償方式。根據1991年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fā)布的《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