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8
關于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注意到本案合同是一項補償貿易的合同,除《補償貿易合同》外,還 有2個合同:即《設備進口合同》和《產(chǎn)品返銷合同》。
根據(jù)《補償貿易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設備進口合同》是其附件A,《產(chǎn)品返銷合同》是其附件D,連同其他附件,構成合同的完整性。《補償貿易合同》只是在包括所有附件時,才完全有效,而且《補償貿易合同》第一條3款規(guī)定:附件A、B、C、D、F、G是不可撤銷及具有同等效力。因此,仲裁庭認定,所稱履行本案合同,包括作為A的《設備進口合同》和作為附件D的《產(chǎn)品返銷合同》的履行。
仲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