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6
一、申報。凡經(jīng)批準從事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業(yè)務的公司出運因對外承包工程所需國產(chǎn)設備、材料、施工機具以及勞務人員公用生活物資,須持下列 單證 向 海關 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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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ǎ常ν夂炗喌慕?jīng)省以上主管部門批準的《承包合同》和企業(yè)批準證書;
(4)如運出的物資中,有列入國家限制出口和實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須提交《出口貨物許可證》;
?。ǎ担┤鐚儆诹腥雵疑虣z機構實施檢驗出口商品種類表的,須提交國家商檢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
承包工程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