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6
無合同/ 信用證 的,可按發(fā)票的買/賣方填寫。
2、貨物名稱:按所申報的貨物填寫,貨物名稱的填寫必須完整、規(guī)范,并與隨附單據一致,對工業(yè)制成品如機械、電子、輕工、食品罐頭等還應填寫貨物的型號、規(guī)格。進口機電產品若涉及舊機電的,應給予注明來源 考試 大。
3、H.S.編碼:根據所申報的貨物,按照《商品分類及編碼協(xié)調制度》的分類填寫。H.S.編碼涉及報檢、計收費、檢驗檢疫、報關等環(huán)節(jié),因此必須準確無誤。
4、原產國(地區(qū)):按貨物的原產地填寫。
5、數/重量:按所申報貨物的數/重量填寫,填寫時應注意計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