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13
有大寫呢,只要大寫金額正確、清楚,即使小寫金額寫法與我們不同,也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不必要求進口方修改信用證。
未顯示允許分批裝運
如果合同條款規(guī)定允許分批裝運,而信用證卻沒有顯示允許分批裝運,但也沒有顯示禁止分批裝運,在這種情況下,也不必修改信用證。因為按照UCP500第四十條對分批裝運的規(guī)定:除非信用證另有規(guī)定,允許分批付款/或分批裝運,這就是說,只要信用證沒有明確表示禁止分批裝運,就是允許分批裝運。因此,當(dāng)信用證對分批裝運沒有作出任何表態(tài)時,就是允許分批裝運,不必要求進口方對該條款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