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09
檢驗。為便于抽樣檢驗,進口商應在檢驗前向標準局提供以下文件和單據:復驗申請表;提單、裝箱單、發(fā)票、價值產地證等文件的復印件;公司注冊手續(xù)的復印件;進口人或其公司總經理的照片;進口商及其清關代理的聯系地址和姓名;委托信;倉庫地址;報關單復印件;簽署的保證書,保證在沒得到標準局的檢測結果或放行通知前,不銷售此批貨物;在接到上述文件和資料并檢驗完畢后,標準局可簽發(fā)貨物暫時放行單。
2.植物檢驗檢疫局——進口植物首先應申領進口許可證,并取得出口國有關機構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明,植物檢疫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