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1-19 10:07
一、概念
出口貨物退(免)稅清算是指一個年度(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終了后三個月內,主管 出口退稅 的稅務機關按照出口退(免)稅政策和出口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對出口企業(yè)在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清算備案的出口貨物退(免)稅情況,以及應退(免)未退(免)稅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tǒng)的重新審核、計算、清理和檢查。
通過出口退(免)稅清算,一方面可以全面檢驗出口企業(yè)和退稅機關自身一個退稅年度執(zhí)行國家出口退(免)稅政策情況和管理質量,發(fā)現存在的問題和漏洞,明確改進方向,提高出口退(免)稅管理質量;另一方面,結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