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4:06
報關期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后,法律規(guī)定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問。根據(jù)我國海關法的規(guī)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從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nèi),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由海關征收滯報金。 進境貨物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第15天,而郵運進境的貨物滯報金為收件人接到郵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轉遙運輸進境貨物滯報金起收回期有兩個:一是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第15天,二是貨物運扭才旨運地之日起第15天。 滯報金的征收對象是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日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