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13:44
1、進口關稅的減稅及免稅 (1)貨物發(fā)生變質或損傷(Damage Cargo) a、進口申報前發(fā)生變質、損傷的貨物,在進行申報時應考慮酌減關稅。 b、進口申報后至獲得進口許可前,貨物因所在地發(fā)生火災、水災等不可抗拒事件,導致變質或損傷的,可減征關稅。此時,進口商須在進口許可下達前向貨物所在地海關關長提交2份《損傷、變質減稅明細書》,記載貨物編號、品名、數(shù)量、變質損傷原因及程度、計劃減稅金額及其計算根據等。 (2)非變質、損傷貨物(Sound Cargo) 日本政府從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等政策出發(fā),對一些商品規(guī)定了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