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2-03 08:17
據2015年11月17日第154號決議,歐亞經濟委員會自2015年12月18日起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4.79%~35.35%。2021年7月2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維持中國載重輪胎的反傾銷稅不變,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涉案產品的歐亞經濟聯盟稅號為4011201000和4011209000。2022年3月9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中國載重輪胎啟動反規(guī)避調查。2022年10月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fā)布原產自中國的載重輪胎反規(guī)避終裁披露,裁定涉案產品通過添加輪輞,以輪胎和盤式或無盤式輪輞組件的形式出口到歐亞經濟聯盟以規(guī)避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