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25 09:53
貨,往往都明確要求出口商提供已裝船或已裝運于指名船只的提單。 (2)備運提單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又稱收妥待運提單,是指承運人在收到托運貨物等裝船期間簽發(fā)的提單。由于備運提單沒有肯定的裝船日期,一般也不注明船名,無法估計貨到目的港的日期,因此進口商一般不愿接受。備運提單在貨物裝船后,如經(jīng)承運人加注“已裝船”(On Board) 字樣,注明船名及裝船日期,并簽字證明,使之成為 已裝船提單。 信用證所要求的海運提單一般都是已裝船提單。已裝船提單的表示可分兩種情況: (1)提單上預先印就“已裝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