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21 08:22
近三個月后,聘請了一家總部在美國華盛頓特區(qū)的美國美科律師事務所(Mei Mark LLP)代理此案。
在本案中,應訴后,Svizz-One便積極參與抗辯,其積極有力的抗辯是對申訴方施加壓力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包括對對方不合理的要求嚴詞拒絕,必要時向法庭提起動議。
除此之外,資料顯示,Svizz-One在本案中是唯一一個拿到向東洋橡膠日本證人進行詢問取證資格的應訴方,許多日本公司以及他們的證人十分不愿意在訴訟案件中被詢問取證,因此Svizz-One的這一舉動對東洋橡膠公司產(chǎn)生了巨大的壓力。
此外,Sivzz-One也是唯一一個反對東洋橡膠公司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