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02 08:02
響,這兩項法律內容均屬于反操縱規(guī)則。CEA第6條款項規(guī)則的區(qū)別性特征在于其禁止范圍并不局限于價格操縱,而是概括性地禁止期貨交易中的操縱性、欺詐性手段。由于《證券交易法》第10條款的立法要旨解釋為禁止所有通過人為影響證券市場誤導投資者的行為,CFTC建議將CEA第6條款項規(guī)則解釋為寬泛性、包容性、救濟性條款,其禁止范圍涵蓋所有意圖侵犯期貨交易秩序、削弱期貨市場完整性的行為。
期貨操縱故意是行為人欺騙市場投資者、操控相關價格運行的罪惡意向,是一種包含不計后果在內的欺詐性內容,過失與嚴重過失均不能構成操縱故意。